公示公告

贵阳地铁保护区巡查全面恢复

发布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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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9月30日至10月8日,市交通运营集团地铁保护办公室每天投入5人次,两台巡查车,逐步恢复对贵阳轨道交通保护区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

  为全面加强对贵阳轨道交通保护区外部作业的巡查和监控,自10月9日起,地铁保护办公室每天投入8人次,两台巡查车,携带单兵记录仪,手持终端,无人机等设备,按照每天一遍频率对保护区全面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地铁保护区违规施工作业行为,进行劝阻和风险告知,并引导办理地铁保护手续后再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地铁安全有序运营。

  延伸阅读: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以下施工作业需要办理地铁保护手续:

  (1)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2)从事建设勘察、钻探、打井、打桩、挖掘、地下顶进、灌浆、爆破、降水、地基加固、锚杆、锚索等施工作业;

  (3)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疏浚河道、泄洪排水、采石挖沙;

  (4)铺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

  (5)穿凿通过轨道交通路基的地下坑道;

  (6)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荷载等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的活动。

  撰稿:赵建华

  编辑:陈俊宇

  审稿:孟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