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贵阳地铁优化学生优惠卡年审程序 方便学生乘客出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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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市中小学全面复学,且正值部分地铁学生优惠卡到期年审,为方便学生乘客出行,贵阳轨道集团对学生优惠卡年审程序进行了简化,自6月8日起进一步放宽学生优惠卡年审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范围。学生优惠卡年审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优惠卡原件和学生证(或校园出行卡、校园出入证、学生花名册、本学年成绩单、学校就餐卡、本学期缴费证明)到任一优惠卡办理点办理年审业务。

  同时,贵阳轨道集团将长期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办理优惠卡。优惠卡办理周期约为3个月,取得优惠卡后,老年人、残疾人、学生须持卡乘车。优惠卡业务办理须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根据筑发改委收费(2017)768号文件《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的通知》规定:70岁及以上老人、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小学、中学学生办理相关乘车票卡享受城市轨道交通票价5折优惠。

  二、办理条件

  (一)老年人:贵阳市户口的70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老年人卡;非贵阳市户口但在贵阳市长期居住的70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贵阳市居住证(若无贵阳市居住证,则提供贵阳市所在居住地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办理老年人卡(80岁以上老人需在家人陪护下办理优惠卡)。

  • 残疾人:贵阳市户口的残疾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办理爱心卡;非贵阳市户口但在贵阳市长期居住的残疾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以及贵阳市居住证原件(若无贵阳市居住证,则提供贵阳市所在居住地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办理爱心卡。
  • 学生: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小学、中学学生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若无《学生证》则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办理学生卡。
  • 适用范围
  • 老年人卡、爱心卡可在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内享受免费乘车。
  • 学生卡可在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内享受单程票价5折优惠乘车。

  四、办理时间

  自2019年8月12日起,办理时间调整为:每日9:00-20:00(周末、法定节假日正常办理)。

  五、办理地点

  (一)贵阳地铁1号线-阳关站-站厅层A/D口处客服中心。

  (二)贵阳地铁1号线-观山湖公园站-站厅层C口客服中心。

  (三)贵阳地铁1号线-八鸽岩站-站厅层A口客服中心。

  (四)贵阳地铁1号线-中山西路站-站厅层D口客服中心。

  (五)贵阳地铁1号线-河滨公园站-站厅层B口客服中心。

  (六)贵阳地铁1号线-望城坡站-站厅层A口客服中心。

  (七)贵阳地铁1号线-清水江路站-站厅层B/C口处客服中心。

  六、办理费用

  (一)优惠卡首次办理时须缴纳制卡工本费20元,因遗失、损坏等补办时仍须缴纳制卡工本费20元。

  (二)老年人卡及爱心卡一经办理,不办理退卡业务(工本费不予退还)。

  (三)学生卡办理后,退款时工本费不予退还,仅退还卡内票款余额。

  • 优惠卡年审

  优惠卡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审一次,逾期未年审的优惠卡乘车功能自动失效。乘客本人可在任一优惠卡办理点办理年审,年审时间为持卡人生日当月,在到期前须进行年审,否则卡片将因车票过期无法使用。

  (一)老年人卡及爱心卡年审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优惠卡原件到任一优惠卡办理点办理。

  (二)学生卡年审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优惠卡原件和学生证(或校园出行卡、校园出入证、学生花名册、本学年成绩单、学校就餐卡、本学期缴费证明)到任一优惠卡办理点办理。

  八、优惠卡领取

  领取优惠卡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优惠卡业务办理回执单到申请优惠卡的办理点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时间为登记个人信息后约3个月。

  九、优惠卡挂失及补办

  • 挂失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任一优惠卡办理点办理挂失手续。
  • 老年人卡及爱心卡补办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经优惠卡办理点确认与后台信息无误后方可补办,办理时须缴纳20元制卡工本费;学生卡补办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若无《学生证》则提供学校证明原件),经优惠卡办理点确认与后台信息无误后方可补办,办理时须缴纳20元制卡工本费。

  十、换卡

  卡面信息完整且无折损,芯片数据不可读取的卡片,经优惠卡办理点确认为故障卡后可办理换卡手续,故障卡片回收,免费更换新卡。若为非故障卡,卡片不回收,按补办流程办理。

  十一、优惠卡办理及使用规定

  • 优惠卡为实名制卡,一人仅能办理一张优惠卡,若乘客同时满足多种优惠卡办理条件,凭本人身份证仅能办理一种类型的优惠卡。
  • 优惠卡所有业务均须乘客本人持相关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车站办理。
  • 优惠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须无条件接受站务及稽查人员查验。对违规使用者,由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处以线网最高票价5倍金额的罚款,违规使用的优惠卡设置为黑名单,该优惠卡至此不能使用。
  • 使用优惠卡须遵守《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以上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
  •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