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专家评审

发布日期: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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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贵阳市交通委组织召开《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下称乘客守则)专题研讨会来自深圳广州长沙等地地铁专家、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守则编制单位代表对即将出台的《乘客守则》进行评审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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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专题研讨会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规范乘客行为,实现文明安全出行,维护乘客权益、保障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及秩序,轨道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出台的乘客守则。但在地铁未正式开通营运前就依法先行制定相关乘客守则,此举,贵阳走在了全国前列。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观山湖段已于今年6月28日进行了试运行,年底将正式进行试运营。对此,市交委结合《贵阳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于今年5月启动《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起草制定工作。

《乘客守则》共分为4章,20个条目。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票务规则、第三章为乘客规则、第四章为附则。主要是对乘客文明乘车及轨道交通相关管理规范进行了要求。

市交委轨道交通处处长丁丰山,市交委和编制单位参考了国内30多个已开通地铁的城市制定的相关守则,并根据贵阳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归纳和调整,提出了适合规范贵阳市居民乘车行为的乘客守则

近日,《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在贵阳市交委、贵阳市轨道公司的官网微信上公开进行意见征集,希望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市交委将充分听取采纳市民群众意见。

文图:孟又新